法定的离婚条件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,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上一篇:小额诉讼程序
下一篇:魔力擦
相关文章
电影左右简介
09月12日
外来媳妇本地郎黄菲
09月10日
穷小子电视剧全36集免费
09月07日
电视剧欢乐的海全集完整版
09月06日
狩猎者25集电视剧
09月01日
风再时起 电视剧
08月29日
最新文章
电视剧app神器
关于狙击手的电视连续剧
禁放影片
新拍的谍战片
黑白禁区在线看完整版
雷神2电影解说
热门文章
小提琴有几根琴弦
蓬莱阁在哪里
深圳北高铁站
陆上丝绸之路起点
沙尘暴是怎么形成的
梦见自己摔了一跤